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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2024年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简章

时间:2024-03-26 15:01
来源: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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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工作需要,根据渝人社发〔2019〕167号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推荐与考核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和职位

(一)招聘名额:就业创业服务协管公益性岗位1名;

(二)工作地点: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

三、招聘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安排;

(四)户口所在地为重庆市南川区户口;

(五)离校2年内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专科及以上);

(六)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四、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3月29日。

2.报名地点: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社保所办公室。

3.报名要求:现场提交资料。

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毕业证(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简历一份。

(二)资格审查

由南川区兴隆镇组织办审查。

(三)面试

1.由南川区兴隆镇组织办组织面试,面试分值100分,成绩当场公布,得分最高为拟聘人员,并予以公示。

2.面试报到时间2024年3月29日下午3:00,报到地点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社保所。

(四)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因公示不合格或者应聘人员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在应聘参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与其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一年一签,最长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根据《重庆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本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因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不能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的人员,予以辞退。

六、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期间(含试用期)的工资(补贴)标准,按照南川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同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

七、其它注意事项

(一)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应聘资格。

(二)已与区内外其它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关系。

(三)本简章由重庆市南川区兴隆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联系电话:71475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