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sexSelectedText ? sexSelectedText : '性别'}}
{{ageSelectedText ? ageSelectedText : '年龄'}}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sitename}}

跨区域就业交通补贴政策

时间: 2020-07-22 00:00 分类: 政策解读 来源: [转载]

请用微信扫一扫 浏览量: {{clickNum}}

一、申请对象

     南川籍转移到外务工稳定就业1个月以上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即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下简称贫困劳动力)

二、补贴标准

按贫困劳动力本人往返户籍地与就业地乘坐火车硬座席、高铁/动车二等座和公交长途汽车的票据票价据实补贴,每人每年享受一次补贴。

     三、申报资料

跨区( 县) 、省( 市) 就业的贫困劳动力, 可申请补贴,所需材料:

1.申请人填写南川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跨区域转移就业交通补贴申请表(附1);

2.申请人往返包含南川区与就业地在内的交通工具票据凭证(票种实行实名制的必须与身份证姓名一致);

3.出示申请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

4.用人单位盖章的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说明(附件2,出具时间在申请时间当月或上月),或近1个月的工资流水,或近1个月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在重庆市内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无需提供;

5.申请人银行卡(折)账号。

    四、受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所

    五、其他事项

    1.申请人银行卡(折)账号开户行在重庆市范围外的,开户银行需写到区县支行一级。

    2.咨询电话:023-64566397。


附件1:南川区农村贫困劳动力跨区域就业往返城市间交通补贴申请表

附件2:贫困劳动力就业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