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 和市就业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2〕19号)的规定,我中心对申请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已完成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2022年8月19日 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23-71410091 ...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等13个部门《关于进一步稳定和扩大就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20号) 和市就业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渝就发〔2022〕19号)的规定,我中心对申请失业补助金的人员已完成审核,以下人员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7月13日至2022年7月19日 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
31.领导干部带头联系企业 服务内容 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失业风险预警制度,主动及时了解企业用工动态,及时保障用工。 承办单位 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联系方式 曾老师 023-64566388 32.提...
16.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享受标准 对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职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根据重庆市最新发布的职业(工种)市场需求目录,按职业资格证书或不同等级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般和紧缺职业(工种)及目录外工种分别补贴1000元、1500元和2000元,目录中非常紧缺职业(工种)分别补贴1200元、1800元和2500元。...
1.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享受标准 所有参保单位失业保险总费率从2%降至1%。其中,单位缴费比例、职工个人缴费比例均从1%降至0.5%。 政策依据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5个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等7部门《关于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渝人社发〔2022〕9 号)、市就业局《关于做好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我中心对已完成信息确认的企业进行审核,以下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业的企业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4月18日 ...
南川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重庆市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办公地址:重庆市南川区金山大道31号一楼失业保险窗口 咨询电话:023-71410091 监督电话:023-71422541 Q-Q---群:169971521 上班时间:上午08:...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失业保险支持参保职工提升职业技能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165号)规定,我中心对申领失业保险企业在岗职工技能提升补贴人员进行审核,以下企业职工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予公示,敬请广大群众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3日 南川区就业和人才中心失业保险科联系电话:023-71410091 监督联系电话:023-714225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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