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检测到您的浏览器版本过低,无法获得最佳的使用体验,建议您更换其他浏览器或 升级您的浏览器。(使用360浏览器访问请选择极速模式)
关闭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sexSelectedText ? sexSelectedText : '性别'}}
{{ageSelectedText ? ageSelectedText : '年龄'}}
{{settrSelectedText ? settrSelectedText : '更新时间'}}
选择城市
切换城市分站,让我们为您提供更准确的信息

当前选择城市:总站
总站 {{item.sitename}}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有劳动合同了

时间: 2023-03-29 22:22 分类: 相关政策 来源: [转载]

请用微信扫一扫 浏览量: {{clickNum}}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菁


  外卖小哥有劳动合同了!

  近日,人社部发布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试行)》,明确了最新版劳动合同、书面协议的范本和16条指引,以及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的内容、订立方式及应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这些年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不断扩容。最新公布的第9次全国职工队伍状况调查表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已达到8400万人,主要是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群体。

  就业可以“新”,但保障不能“缺”。从新发布的指引来看,首先是明确了新就业形态的定义,那就是“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根据用户需求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并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

  其次,明确了签订合同的原则。企业要与“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与“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书面协议。值得关注的是,如果平台企业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动者订立三方书面协议的,那不能改变平台企业应当承担的用工主体责任。

  其中还明确,签订劳动合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不能超过8小时,每周不能超过40小时;签订用工协议的劳动者在接单连续达到4小时,软件系统要发出疲劳提醒,并告知将停止推送订单20分钟。每日累计接单8小时,要征求乙方和乙方员工本人意见是否继续派单;

  此外,在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上,明确将职业伤害保障制度写入文件,解决新业态从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问题,填补现行工伤保险制度的缺失。

  俗话说,上行方能下效。相信伴随着这一指引的出台,各地政府部门的相关举措也会随之出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裸奔”的时代应该快要结束了。


头图来源 图虫